2020年1月3日,财政部公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2020年5月29日,财政部经由我国常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向WTO提交了《中国政府采购国情报告》​(2020年更新版)​,主要是针对WTO政府采购委员会规定的“加入《政府采购协定》(GPA)有关信息的问题清单”​,从法律框架、政府采购范围、非歧视政策、避免利益冲突和预防腐败的措施、采购程序、信息发布情况、国内审查程序等方面对我国政府采购情况作出全面答复。

     2020年1月,财政部网站发布《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7月,财政部网站再次发布《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0

2018

      2018年11月,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对完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提出明确要求。财政部已将修订《政府采购法》列入财政部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中的研究项目。

2017

     2017年7月,为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财政部修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同时发布多部规范性文件。2017年12月26日,财政部将《政府采购供应投诉处理办法》修订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

2016

更新中

2015

      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颁布的配套规章,​,弥补了过去政府采购法律体系缺乏行政法规的空白,使政府采购法律体系更加健全。商务部有关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规章等构成中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框架。

2014

      财政部出台《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2014年2月1日起实施。

2013

更新中

2012

        2012年2月1日起施行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颁布的相关规章

2011

更新中

2010

更新中

2009

更新中

2008

      在加入GPA谈判过扯个闹钟功能,我国于2008年向WTO提交了《中国政府采购国情报告》​,明确我国政府采购法律如何与GPA规则协调一致。

2007

     自2007年起政府采购进入开放阶段。2007年我国启动加入GPA谈判。

2006

更新中

2005

更新中

2004

    财政部又相继颁布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2004年9月11日施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2004年9月11日施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2004年9月11日施行)等规章,并发布了不少有关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根据《政府采购法》​、财政部的规章等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随着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我国初步形成了以《政府采购法》为基本法的政府采购法律体系。

2003

      2003年1月1日,​《政府采购法》正式施行,表明我国政府采购活动走上规范化和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2002

更新中

2001

       2001年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WTO),承诺尽快启动WTO《政府采购协议》(GPA)的谈判。在此背景下,我国开始政府采购相关立法的准备工作。

      2000年1月1日起施行的《招标投标法》。

      我国政府采购试点工作已经在全国范围内铺开,各地政府采购机构建设也已基本完成,绝大多数地方政府设立了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

2000

1999

      到1999年底,全国共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建立了政府采购机构,中央机关的政府采购工作也选择了卫生部、民政部、海关等部门作为试点。

1997

      1997年11月,重庆市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65辆机关公务车,采取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由政府统一采购,比原来的财政安排节省了约350万元。

1996

      在1996年至1997年的制度摸索期,上海市又将试点扩大到教育、科研等系统和区、县级政府。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专项资金购置设备开始实行招标制度,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995

      1995年,上海市财政局对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大额财政拨款的设备购置实行集中采购,并在市级卫生系统试行招标采购,还制定了我国第一个《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揭开了我国政府采购试点的序幕。

1994

1994年起,国家将财政体制改革的重点逐渐转移到财政支出领域。

1993

更新中

1992

更新中

1991

   更新中

1990

     1990年,全国各族人民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贯彻执行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方针,取得了明显成效。社会供需矛盾有所缓解,农业喜获丰收,主要比例关系有所调整,物价得到有效控制,国际收支状况改善,整个国民经济继续朝着好的方向发展,促进了政治和社会的稳定。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取得新成果。

1989

    我国拍卖行业恢复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行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以公物拍卖为主起步,到司法强制执行财产、国有资产及社会存量资产等拍卖。国务院颁发48号文件《关于公物处理实行公开拍卖的通知》,1986年国营广州拍卖行成立。在学习和借鉴广东省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泉州市人民政府、泉州市财政局设立了泉州市资产拍卖行(福建省泉州市云锋拍卖有限公司前身),由其时任职于泉州市财政局商业科的陈云熊担任总经理,全权负责。泉州市资产拍卖行也是我省最早的拍卖企业之一。

      2019年11月27日,财政部将《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修订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2019年7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2019年12月5日,全国政府采购改革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贯彻落实党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的《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研究部署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2019年12月31日,财政部公布《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0年版)​》​,对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设置等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各地逐步规范集中采购范围,取消市、县级集中采购目录,为建立集中采购机构竞争机制提供基础和保障。

     2019年12月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就《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19

     深圳市在1997年1月采用邀请招标及服务竞争的方式,并于1998年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发布并实施了《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这也是我国第一部政府采购地方性法规。

       1998年,全国实行公开竞争采购方式的采购规模达31亿元。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大多也建立了专门机构,负责履行政府采购的管理职责。

       到1998年底,全国共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不同程度地开始了政府采购试点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财政部颁布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定。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