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背景

      该项目是第六师五家渠市某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采购方式为框架协议采购

 

基本情况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 第六师五家渠市财政局发现了两个主要问题:

      一是有三家供应商报价不合理且前后不一致。三家供应商可能对采购文件工时费综合折扣率理解存在严重偏差,导致其报价低于其供应商数倍。不仅如此,其中两家供应商开标一览表中的工时费综合折扣率与商品响应文件、报价明细响应文件中的不一致。

      二是评标委员会评审过程中对不合理报价处理不当。由于三家供应商报价过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期间向其发出了在线询标函,要求三家进行澄清。其中两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澄清了报价合理性,然而另一家根本没有澄清,但评标委员会没有判定这家供应商投标无效,让这三家都通过了符合性审查,结果导致了极其低价的供应商入围,影响了框架协议入围结果。

      虽然评标委员会按规定要求三家都澄清,但实际根本没澄清的也能通过符合性审查,是评标委员会工作的重大失误。

 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第六师五家渠市财政局责令采购人废标,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知识拓展

      这里引出了一个问题: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澄清哪些内容?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一条可知,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但澄清的只能是非实质性的内容,如授权函上授权人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复印件上仅尾数不一致,或者单个产品的总价≠单价×数量,才可以要求投标人做出澄清。
 
 
 

 

案例来源丨新疆政府采购网

编      辑丨远文

来源丨 采云研修院

 

创建时间:2024-11-29

三家供应商被要求澄清报价,有一家没澄清却通过了符合性审查?将导致什么结果?废标!